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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可以申请撤诉吗?刑事诉讼中的撤诉是怎么处理的?

大律师网 2020-12-11    人已阅读
导读:当警方抓到嫌疑人后会进行讯问调查,收集到证据后就会向检察院提出起诉,移交检察院等待起诉。在这个其间要是受害人因各种原因想要撤诉,不要再追究责任。那么,刑事案件到底能不能撤诉呢?下面由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说说刑事案件可以申请撤诉吗?刑事诉讼中的撤诉是怎么处理的?

刑事案件可以申请撤诉吗?

刑事案件可以申请撤诉吗?刑事诉讼中的撤诉是怎么处理的?

  刑事案件被害人不能申请撤诉,因为刑事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查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的。而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刑事案件撤诉会有案底吗?

刑事案件可以申请撤诉吗?刑事诉讼中的撤诉是怎么处理的?

  撤销案件是指公安机关对立案侦查的案件,发现具有某种法定情形,或者经过侦查否定了原来立案根据所采取的诉讼行为。没有案底。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

刑事诉讼中的撤诉是怎么处理的?

刑事案件可以申请撤诉吗?刑事诉讼中的撤诉是怎么处理的?

  1、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回起诉。

  2、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六十四条 对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百七十二条 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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