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是指对于所有人不明的财产,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查明属实后,作出判决,将其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案件。
申请认定财产无主,应具备如下条件:
1.被认定的无主财产,以有形财产为限。无形财产或精神财富,不属于认定无主财产的范围。
2.申请的理由是被认定财产的权利主体不明。主要包括财产所有权人不明确、所有权人不明的埋藏物、遗失物等,有明确权利主体的财产不能被申请认定财产无主。
3.财产的所有人不明的状态持续一定期间。不满法定期间的,即使所有人不明的,也不能申请认定为无主财产。
4.须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由法院审理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百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认定财产无主。
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上应当写明无主财产种类、数量以及要求认定财产无主的根据。另外申请人还需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无主财产之间关系的证据材料和财产无主的证据或线索等。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是特别程序,不能解决纠纷,如果在公告期间内,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申请书(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用)
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认定……(写明无主财产的名称、数量)为无主财产,收归国家/……(写明集体名称)所有。
事实和理由:
……(写明请求认定财产无主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制定,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用。
2.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申请书应当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认定财产无主的事实和理由。
4.财产多的正文可以只写明概况,财产清单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