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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里投案自首?到公安局自首会怎么处理?

大律师网 2021-01-06    人已阅读
导读:在影视题材中,我们经常会展现发生案件之后嫌疑人亲属会让其去投案自首作为影片结尾,我国也有“浪子回头金不换”的俗语,我们国家也有自首从宽的刑事政策。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自首”的相关内容,那么,去哪里投案自首?到公安局自首会怎么处理?自首可以减轻多少罪?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去哪里投案自首?

去哪里投案自首?到公安局自首会怎么处理?

  投案自首一般要求向司法机关,即负有侦查、起诉、审判职能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及其派出单位,如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等。因为自首的本质是主动将自己交付给司法机关追诉。向司法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投案,最终也必将移送到司法机关,符合自首特征,应以自首论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到公安局自首会怎么处理?

去哪里投案自首?到公安局自首会怎么处理?

  【操作规程】

  1.接受自首。

  2.讯问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并制作讯问笔录;必要时可以录音。

  3.将讯问笔录向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宣读,经其核对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4.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5.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笔录。

  6.符合立案条件的,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

  7.经办案部门负责人同意,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8.对自首的犯罪嫌疑人视情况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注意事项】

  1.讯问笔录除了解犯罪事实以外,还需记录犯罪嫌疑人自首的经过。

  2.自首的证明材料必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

  3.对自首的犯罪嫌疑人经确认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一般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自首的犯罪嫌疑人逃跑的,记录在案,并采取相应的追逃措施。

  【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依据一: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刑事诉讼法》第86条)

  依据二: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录音。(《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55条)

  依据三: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作为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原始材料,并妥善保管、存档备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56条)

  依据四: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2条1款)

自首可以减轻多少罪?

去哪里投案自首?到公安局自首会怎么处理?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自首要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具体实践中,需要看各省的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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