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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中的复制权是什么?复制权如何体现?

大律师网 2021-02-20    人已阅读
导读: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而著作权的权利是非常多的,如对作品享有署名权、复制权等。今天,大律师网小编要来给大家介绍著作权中的复制权是什么?复制权如何体现等知识内容,欢迎阅读了解,希望有所帮助。

著作权中的复制权是什么

著作权中的复制权是什么?复制权如何体现?

  著作权法中的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4102一份或多份的1653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复制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之复制,指以印刷、照相、复写、影印、录音、录像或其他行为做成与原作品同一形态的复制,如将文书加以手抄、印刷、照相,将绘画、雕刻加以摹拓,将录音带、录像带加以翻版录制等等。

  广义之复制,还包括对著作加以若干改变,即不是再制与原著作之形态完全相同之物,仅其旨趣具有同一性,如将草图、图样做成美术品与建筑物,音乐著作之录音,将小说改编成剧本、拍成电影,编辑数篇论文,本国文翻译成外国文,雕刻制成绘画,绘画制成照片或风景明信片,模型制成美术工艺品等等。最广义之复制,还包括无形复制在内,如将剧本、乐谱予以上演、演奏或播送,讲稿的演说或讲义文稿之朗读。

复制权如何体现

著作权中的复制权是什么?复制权如何体现?

  出版权是复制中常见的表现形式。出版权的“出版”二字是指出版人以印刷、录制等方法将文字、讲话、图画、乐谱、照片、地图等作品予以复制及发行。出版人包括图书出版社、报社、杂志社、音像出版社。非出版人复制出售作品不称为出版。出版权是指著作权人享有出版其作品的权利,是著作权人的权利,不是出版人的权利,只有著作权人将出版权转给出版人,出版人才能出版该作品。

复制权和发行权是重复的吗

著作权中的复制权是什么?复制权如何体现?

  自制权和发行权有相同点,也有不点,所以复制权和发行权并不是重复的,两者有各自的权利特点。

  复制权和发行权具有以下共同点或者联系:

  1、复制权和发行权都属于著作财产权。

  2、复制权和发行权的保护期限相同。

  3、复制权和发行权存在联系,即作品的发行必然有复制作品的行为。

  复制权和发行权的区别:

  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它是著作权人自己复制或者许可他人复制其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复制的形式,除了上述列举的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7种外,还包括临摹、雕塑作品的平面化等。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也就是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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