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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行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的方式有哪些?劳动行政部门如何进行监督检查?

大律师网 2021-02-28    人已阅读
导读: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要签订劳动合同,以此来约束和保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若没有及时订立劳动合同需要承担二倍赔偿还可能需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一般来说劳动行政部门会不定时开展监督检查。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劳动合同检查”的相关内容,那么,对劳动合同实施监督管理由哪个部门承担?劳动行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的方式有哪些?劳动行政部门如何进行监督检查?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对劳动合同实施监督管理由哪个部门承担?

劳动行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的方式有哪些?劳动行政部门如何进行监督检查?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是指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劳动行政部门,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活动。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是一种专业性的行政执法,有着与其他部门和群众监督不同的作用,因此它是《劳动合同法》监督检查体系中最主要的一种。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按照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类: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是普遍管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是地域管辖;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不包括乡镇一级。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行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的方式有哪些?

劳动行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的方式有哪些?劳动行政部门如何进行监督检查?

  劳动行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的方式主要有三种:(1)经常性地进行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要坚持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性的监督检查。当某一时期,企业等用人单位遵守和执行劳动合同制度普遍存在严重问题,迫切需要解决这种问题的时候,可以组织力量进行突击性检查。这种做法声势浩大,威慑力强,便于及时解决问题。(3)有针对性地对某些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发生了伤亡事故,或者有关组织、劳动者检举控告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合同制度的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应派人对该企业进行调查,明辨是非,及时恰当地作出处理。

劳动行政部门如何进行监督检查?

劳动行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的方式有哪些?劳动行政部门如何进行监督检查?

  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等。

  以下情形劳动行政部门可以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1)当事人可能对证据采取伪造、变造、毁灭行为;(2)当事人采取措施不当可能导致证据灭失;(3)不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以后难以取得;(4)其他可能导致证据灭失的情形。

  劳动监察员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执行劳动监督检查公务的人员。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进入用人单位应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并说明身份。劳动保障监察员本人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劳动保障监察员或者其近亲属与承办查处的案件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以及因其他原因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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