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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要符合什么条件?哪些仲裁申请不予受理?

大律师网 2021-03-30    人已阅读
导读:当劳资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经过仲裁之后对于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劳动仲裁”的相关内容,那么,申请劳动仲裁要符合什么条件?哪些仲裁申请不予受理?劳动仲裁申请书要有哪些内容?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申请劳动仲裁要符合什么条件?

申请劳动仲裁要符合什么条件?哪些仲裁申请不予受理?

  (1)申请人是与本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双方当事人主体适格;

  (4)有具体明确的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

  (5)符合受理范围和管辖范围的相关规定。

哪些仲裁申请不予受理?

申请劳动仲裁要符合什么条件?哪些仲裁申请不予受理?

  (1)不符合劳动人事争议受案范围的;没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的;

  (2)申请人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的;

  (3)申请人基于同一事实、理由和仲裁请求,对仲裁委员会已经依法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案件又申请仲裁的;

  (4)申请人基于同一事实、理由和仲裁请求,对已在仲裁、诉讼过程中的案件或者调解书、裁决书、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又申请仲裁的。

仲裁申请书要有哪些内容?

申请劳动仲裁要符合什么条件?哪些仲裁申请不予受理?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仲裁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人签字,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该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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