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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标准是什么?

大律师网 2021-07-08    人已阅读
导读: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标准是什么?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职工人数怎么计算?接下来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申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标准是什么?

  在当地电子税务局找到申报表按照下面公司填写申报。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有的地区是按季度申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标准是什么?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标准是什么?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应按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残保金。安排比例不足1人的,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安排1名盲人就业,按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缴纳残保金金额=(上年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平均人数)×1.7%-在职残疾人职工数)×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

  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也应缴纳残保金。缴款时间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

  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1年的,按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时间计算;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按照1.7%比例计算,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1人的,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保金金额。

  例如:某单位2007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按照1.7%比例计算,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1人[50(人)×1.7%]。如其在2007年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2008年应缴纳残保金18409元[21658(元)×50(人)×1.7%]。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职工人数怎么计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标准是什么?

  残疾人保障金全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

  (1)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季节性用工折算公式为:季节性用工折算年平均用工人数=季节性用工人数×季节性用工月数/12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月份在职职工人数总和/实际月份数。

  (2)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月份总和/12。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保留两位小数)。

  (3)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保障金;超过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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