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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一年不签劳动合同,就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大律师网 2021-09-03    人已阅读
导读:实务中,一些用人单位基于某些原因经常有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视频内容

  大家好,我是大律师网特邀律师陈德文律师。

  本视频跟大家分享:用人单位一年不签劳动合同,就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实务中,一些用人单位基于某些原因经常有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本法第 81 条第 2 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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