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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加班七天工资怎么算?加班费应以什么为基数计算?

大律师网 2021-09-08    人已阅读
导读:国庆节加班七天工资怎么算?加班费应以什么为基数计算?带薪年休假可以冲抵探亲假吗?接下来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国庆节加班七天工资怎么算?

国庆节加班七天工资怎么算?加班费应以什么为基数计算?

  根据规定:国庆节只有1、2、3号三天上班,劳动者可以拿到三倍工资。如果是后面几天上班,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补休或者是支付两倍工资给劳动者。

  加班费应以什么为基数计算?

国庆节加班七天工资怎么算?加班费应以什么为基数计算?

  工资基数:

  一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二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

  三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带薪年休假可以冲抵探亲假吗?

国庆节加班七天工资怎么算?加班费应以什么为基数计算?

  这是是两种功能不同的休假制度,不应互相冲抵。《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年休假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职工中途进入新单位当年度年休假如何计算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新进用人单位后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新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其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未休年假补偿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其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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