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
1、医疗费、交通费等,按照实际的产生费用计算;
2、误工费一般按照实际减少的工资收入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4、医疗事故的其他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发生医疗事故应该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第三十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一)咨询:
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
按涉案标的额的2%-5%收取。国内案件最低5000元;涉外案件最低10000元。
(三)代理二审案件:
1、未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的1/2收取;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标准的1/2收取。
(四)代理申诉案件:
1、签订聘请律师服务合同时,先收取5000-20000元代理费;
2、人民法院裁定再审时,再按照一审相应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
(五)律师函:
每件1000元—3000元。
(六)代写法律文书:
每件500元—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