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一般不能直接提起劳动纠纷诉讼。当事人提起劳动纠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起诉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其起诉,其他人未经委托无权起诉。 2、必须是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而向法院起诉,不能未经仲裁程序直接向法院起诉。根据劳动法实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最高法院作出了有关的司法解释,对仲裁机关不予受理的,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不得将仲裁委员会作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4、起诉不得超过诉讼时效,即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对于经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不得再起诉,法院也不受理。 5、起诉必须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一般应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先交纳代理费,即便是官司输了,费用也不退回。
2、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经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可以实行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收费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这种付费方式,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担风险,如果官司输了,代理费就不用支付。
3、上述费用仅为律师代理费,在仲裁中花费的其他费用,如交通费、邮寄费、住宿费等费用,不论官司输赢,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律师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但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不得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法》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