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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期是多长时间?追诉期从什么时候算起?

大律师网 2021-11-18    人已阅读
导读:追诉期是指对犯罪嫌疑人的追诉有效市场,如果过了这个追诉期的话将不对犯罪嫌疑人再进行追究。那么追诉期是多长时间?追诉期从什么时候算起?追诉期过了还追究刑事责任吗?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小编来带你们了解一下吧。

  追诉期是多长时间?

追诉期是多长时间?追诉期从什么时候算起?

  追诉期的时间长短是根据之后可能要判处的罪名刑罚来进行决定的,需要根据法律条款来进行变更。最低为五年最高不设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期从什么时候算起?

追诉期是多长时间?追诉期从什么时候算起?

  追诉期一般从犯罪的当天开始算,如果是连续犯罪的则从犯罪终止的那一天开始起算,如果是过一段时间再犯罪的从最后一次犯罪时间再开始起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追诉期过了还追究刑事责任吗?

追诉期是多长时间?追诉期从什么时候算起?

  追诉期如果过了的话是一般不会去追究刑事责任的,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在追诉期内的犯罪嫌疑人都是会被警方通缉的,但是如果一旦过了追诉期的话就不会去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就是说明嫌疑人已经转为无罪,法院应该进行撤诉警方不再追究。如果要是还有什么需要法律援助的地方的话即可向我们大律师网的律师来提出问题我们一定会第一时间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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