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缓刑是一种附加条件的不执行的刑罚制度,只要遵守规定,服从监督,定期过期向考察机关汇报自己的活动情况并且在考察期内没有犯新的最新或者没有发现判决前的漏嘴的话就不会坐牢。
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第75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判处缓刑的期间是可以去外地的,但是在去外地之前必须通过考察机关的认可之后才可以。
法律规定
《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如果在缓刑期间内有重大的立功表现的话就可以减刑。重大立功表现有以下几种: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综上所述,判处缓刑之后只要乖乖的在规定的活动范围内服从管教,在规定内行事且没有其他犯罪事实的话就没有多大问题。如果要是还有什么需要法律援助的地方的话即可向我们大律师网的律师来提出问题我们一定会第一时间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