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出人员办理时需带《接收函》及身份证。如果是跨省的转移,或省内部分社保机构需要先接收基本医疗参保缴费凭证”的,则需先到本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医疗参保缴费凭证”送往对方社保机构。
2、转入人员:
(1)到转入地开具接收函(跨省转移的要带回对方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医疗参保缴费凭证”);
(2)凭接收函到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
(3)将转移清单一同带回;(一般医疗保险基金会在清单打印日期后的一个月左右才会转入。)
3、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的一个月后再将转移清单拿到社保大厅基金管理待遇核算科”处签字,再办理电脑录入手续。
法律依据: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第四条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转出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
转出地经办机构应核实参保人在本地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情况,核算个人账户资金,生成并出具参保(合)凭证;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
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保留其参保信息,以备核查。参保人遗失参保(合)凭证,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予补办。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其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参保(合)凭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保险关系衔接和转移资金的审核,并通过书面通知、短信、短信等方式准确告知被保险人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情况,已收到调出地医疗保险机构的书面信函,但未收到被保险单位或被保险人提交的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申请的,医疗保险制度等,应主动联系被保险单位或被保险人。
医疗保险关系的转诊办理工作,避免被保险人的中断影响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继承人应当自原投保地暂停医疗保险缴费当月起3个月内,在转移地继续医疗保险关系。如果转移的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期限满足连续缴费期限的延续,保险人两地的医疗保险缴费期限可以合并连续计算。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清单和个人账户余额。
接收单位的应当办理医疗保险手续。如果没有接收单位,个人在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终止后三个月内参加保险并支付。在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时,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自由转换。医疗保险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员工的医疗保险达到累计缴费年限后,可以享受退休后的免税待遇,但居民的医疗保险必须每年缴费才能享受保障。
不是必须本人去,也可以委托他人,不过最好是自己去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1)提供填写完整的《**市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或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申请表》或单位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2)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如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还需复印身份证背面一份
(3)提交《**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某市劳动保障卡》;
(4)员工个人缴费清单1份(打印从员工参保第一个月到最后一个月的缴费纪录,可在所在区社保管理处打印或在个人服务中心商务中心打印);
(5)转入地社保机构接收函(接收函上需注明帐号户名、开户银行全称及开户帐号);
(6)受委托代办转保事宜者还需提供由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书上须有委托人的签名及指模,并加盖委托人单位的公章或人事章,或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有医保或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的,要提供委托人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注:开户不满一个月的银行存折和银行卡不予受理),并填写转帐申请书一式两份。
以上就是“2022医保转移手续怎么办?医保转移需要多久完成?”的全文内容。通过上文的内容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医保转移并不是一定要自己本人去办理的,还可以委托给其他人,但是需要出具委托书并携带相关的材料。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是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可以咨询大律师网的相关律师。希望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