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立遗嘱,一般就是只律师遗嘱见证,或是有律师代书遗嘱。
所谓律师遗嘱见证:是指律师应当事人的申请,根据自己的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的名义,依法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证明的一种活动。根据法律规定,在无足够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以见证的内容认定真实的根据,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其特征是:
1、律师遗嘱见证的主体是律师及律师事务所。
律师遗嘱见证不同于公证,我们知道公证是由公证处代表国家来实施,带有政府干预的色彩。而见证是由律师根据当事人委托,按照当事人的意思作出的,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其证明效力不仅很强,而且其中立地位更能取信于双方,律师见证在国外是一种很成熟的业务。
2、律师遗嘱见证是一种法律适用。
也就是说,律师对当事人请求见证的遗嘱,要依据有效的现行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
3、律师遗嘱见证有着严格的时间与空间界限。
律师必须在被见证事项发生之时,亲眼所见,才能给予见证。
有效
律师立遗嘱有效,律师帮立遗嘱的,属于代书遗嘱,只要符合代书遗嘱规定的生效条件就有效。有效的代书遗嘱要求:
(1)必须两个一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且由其中一个人代为书写遗嘱。
(2)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均需签名并注明日期。
遗嘱可以分为五种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机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机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至于不同形式遗嘱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由此可见,在这五中遗嘱形式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其他形式的遗嘱都不得和公证遗嘱相抵触。
遗嘱的公证是要去公证处的,是为了让律师进行遗嘱的见证。以上就是关于这些问题的答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欢迎前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