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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为什么比实刑痛苦?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如何处罚?

大律师网 2022-03-17    人已阅读
导读:当法院在对犯罪分子作出判决时,有时候会判处缓刑,但有些人认为缓刑比实刑痛苦。那么为什么有人觉得缓刑比实刑更痛苦呢?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要如何处罚?接下来由大律师网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缓刑为什么比实刑痛苦?

  缓刑比实刑更痛苦的原因是:需要遵守相应的缓刑考验期的规定。

  在缓刑考验期间,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接受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缓刑执行机关报告其活动情况;

  3、遵守检查机关对来访者的规定;

  4、离开居住地的市、县或者迁往他处,应当向检查机关申请批准。缓刑考验期间从判决确认之日起计算,判决确认之日为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前的羁押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如何处罚?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处罚为撤销缓刑,把前罪和新罪作出判决,数罪并罚。无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数罪并罚后必须是实际执行的刑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缓刑期满怎么处理?

  缓刑期满的处理:缓刑期满如果没有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缓刑为什么比实刑更痛苦”、“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如何处罚”的详细内容,大家通过大律师网小编的整理,可以详细的了解缓刑的相关信息,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到大律师网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编辑:小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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