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保护是指债务人或者是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的申请之后,需要拿出一个具体的偿还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全文》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破产保护不等于破产,破产的话就是必须停止经营清偿债务了,而破产保护的话则是可以继续经营到还完债务为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破产保护的申请程序是需要经历以下的几步: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当然债权人也可申请)
2、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3、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4、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综上所述,破产保护和单纯的破产也是有一定的区别的,这两个并不能相提并论。如果要是还有什么需要法律援助的地方的话即可向我们大律师网的律师来提出问题我们一定会第一时间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