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每时每刻都有新生的婴儿出生,他们纯洁又可爱。但是在欢欣雀跃的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孩子在出生的18个月内,家长需要为其办理生育医学证明,这样孩子才可以更好地健康成长。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来科普一下关于生育医学证明的一些法律知识,希望大家可以从中受益。那么就先来讲一讲开生育医学证明需要什么证件吧!
生育医学证明需要提供以下资料:结婚证件、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以及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2、办理《生育医学证明》
体重、身长、母亲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国籍、民族和身份证号)、父亲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国籍、民族和身份证号)、接生机构名称等。
《生育医学证明》由卫生部统一印制,以盛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卫生部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生育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生育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我国从1996年1月1日开始使用《生育医学证明》。2018年7月1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用新版。
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1、填写《生育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2、当收到《生育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3、《生育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4、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5、为户籍管理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提供医学依据;
6、为其它必须以《生育医学证明》为有效证明的事项提供依据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生育医学证明相关问题的详细解释,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我们的律师将会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