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发文件基本规定是:“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50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乘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50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5000-月工资))乘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50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一)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50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
(二)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50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后的数额。
(三)员工一个年度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过,只能按照国税发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采用该计税办法的时间和发放单位计算。
该条款的要点是:
1、一个员工1月发放的年终奖适用了除以12找税率的优惠计算政策,其它月份就不能再适用了。
2、一个员工一年一次,在两处以上取得年终奖,也只能适用一次。
3、员工即使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也可以适用一次。
(四)员工同一月份在两个以上单位取得年终奖,可以选择一个单位的一次性奖金按照国税发文件优惠办法计算,从另一单位取得的年终奖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项目缴税。
国税发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如果同一个人同月在两个企业都取得了年终一次性奖金,纳税人在自行申报时,不可以将这两项奖金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享受一次性奖金的政策;对该个人按规定只能享受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优惠算法。
1、首先需要企业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点击综合所得申报,再点击全年一次性资金收入;
2、输入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再录入全年一次性资金收入,点击保存;
3、进入年终奖申报界面,点击税款计算,弹出应交的个人所得税,核对无税后,再点击返回;
4、纳税人有其它需要除扣的项目,点击附表填写,如果没有其它需要扣除的,直接点击申报表报送。
年终奖个税可以按照年综合所得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将年终奖算入年总工资收入来计算个税进行申报缴纳。
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灵活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如可以在地税机关的网站上进行申报,可以邮寄申报,也可以直接到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年终奖个税的详细内容。通过大律师网小编的资料整理,如果大家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可以到大律师网来咨询哦。
(编辑:小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