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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可以跳过吗

大律师网 2022-07-25    人已阅读
导读:很多人离婚的时候都是因为一些家庭矛盾而导致的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一般都是夫妻一方存在一定的过错行为,那么哪些情况不适用离婚冷静期?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哪些情况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不适用于诉讼离婚。如果因感情确实破裂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民法典》生效之前双方到民政局去签字就可以马上离婚,在此时间之后双方到民政局去申请离婚,给予男女双方30天时间是否考虑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双方撤回了离婚申请说明冲动离婚的男女双方冷静下来了,如果双方在30天之内没有撤回申请的,在30天满之后的30天之内,双方必须亲自到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没有申请的也会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可以跳过吗?

  1、离婚冷静期不可以跳过,因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条款,自生效以后所有人都得执行只要是双方通过协议离婚的形式,离婚都要经过离婚冷静期的约束。

  2、离婚冷静期开始实施以后想要通过协议离婚的夫妻,自提出离婚申请以后需要等待三十天,在三十天内有一方不想离婚都可以进行申请撤销离婚。

  3、如果三十天的期限到了,两个人同时再次提出离婚申请工作人员,则会进行离婚登记,想要绕开离婚人近期的双方只能够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的方式来离婚,一般诉讼离婚的一审判决不会判双方离婚的,所以在办理离婚的时候,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方式有哪些?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方式是起诉离婚

  (一)协议离婚

  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3、其他不予协议离婚的情况是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二)诉讼离婚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考虑判决离婚的重要因素,有下列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并且经过法院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1、对方与他人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2、对方有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3、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而且屡教不改的;

  4、夫妻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等情形。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对这些问题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大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编辑:小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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