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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不上班工资不发怎么办?工伤期间怎么发放工资?

大律师网 2022-07-31    人已阅读
导读: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受伤的,属于工伤。员工受了伤,失去了基本的劳动能力,单位应该向员工发放工资以保障他们正常的生活。那么工伤不上班不发工资怎么办?这个问题大律师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工伤不上班工资不发怎么办?

  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追讨工资:

  (1)、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工资支付协议书;

  (2)、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时提交申请书、相关证据等材料;

  (3)、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介入调查;

  (4)、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工伤期间怎么发放工资?

  工伤期间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

  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伤残等级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承担费用。

  工伤职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的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对这些问题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大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编辑:小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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