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东西不归还属于不当得利的行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损害他人而取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得利人负有将得利物返还给受损失的人的义务,并且受损失的人也有请求得利人返还原物的权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刑法》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捡到东西不归还不会构成盗窃,但是捡到东西不归还的话也是会受到法律制裁的,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有损于他人而自己获得利益的法律事实。
不当得利人应将其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的性质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不当受益人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的事由而发生,它不在于制裁受益人的得利行为,而在于纠正受益人不当得利的不合理现象。
捡东西不还构成侵占罪,如果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并且数额较大,他人讨要仍拒不交出的,则成立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者是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的、拒不退还的,成立侵占罪,侵占罪是告诉的才处理的自诉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对这些问题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大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编辑:小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