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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是什么意思?公诉阶段能取保吗?

大律师网 2022-09-06    人已阅读
导读:案件是根据提出诉讼的对象不同而分为自诉和公诉。对于公诉案件来说,主要就是由检察院所提出的,根据犯罪人员的行为,来追究其责任。公诉案件一般不可随意的撤诉,并且是否撤诉是由检察院来决定的。这其中还包含了多种不同的内容,如果有想要了解的,下面就可以跟随大律师网小编来一探究竟吧。

公诉人是什么意思?

  公诉人是指不用当事人而是由国家司法机关来直接提起诉讼,在中国主要由人民检察院的司法人员来担任,也就是说,在人民检察院担任诉讼的人,就是公诉人。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进行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的基本职能。

  公诉人的主要职责是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进一步阐述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并通过举证、质证和辩论,使合议庭确认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依法宣判被告人有罪并处以相应的刑罚,公诉人还肩负着监督法庭审理案件有无违反法律规定的重要职责。出庭支持公诉的成败,不仅关系到能否使被告人认罪伏法,实现公诉的法律效果,而且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也就是说能否通过支持公诉达到一定的社会效果,使旁听群众受到法律教育,树立人民检察院在群众心目中的崇高威信。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国家公诉人,必须具有“正、准、稳”三个基本的素质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公诉人是什么意思?公诉阶段能取保吗?

公诉阶段能取保吗?

  按照法律规定,公诉期间也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但从实践来看,没有法定事由是不会批准的,如患重病等。

  提起公诉的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犯罪事实是指影响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1)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查清的事实足以定罪量刑或者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已经查清,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无法查清的;

  (2)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经查清并符合起诉条件,其他罪行无法查清的;

  (3)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财物去向,但有其他证据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

  (4)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的内容中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以上3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中,发现遗漏依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补充移送审查起诉;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检察院也可以直接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公诉人和律师的区别?

  公诉人和律师区别在于:公诉人就是国家的代表,负责控告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一般由检察院担任,相当于原告。律师是犯罪嫌疑人的代表,负责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或者罪轻,相当于被告。也就是说,公诉人是服务于法庭的,律师是服务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以上就是关于公诉阶段这一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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