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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刑事案件可以推定有罪吗?

大律师网 2022-09-22    人已阅读
导读:正常情况下,刑事案件都是需要先由公民向公安机关报案,等到公安机关调查后,会将案件的各种资料以及相关证据移送到检察院。之后检察院经过审查后,满足条件的就会向法院提出起诉。这其中还包含了多种不同的内容,如果有想要了解的,下面就可以跟随大律师网小编来一探究竟吧。

哪些刑事案件可以和解?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除自诉案件以外,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作为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办理: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产罪的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得作为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办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案件: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

  (三)涉及寻衅滋事的;

  (四)涉及聚众斗殴的;

  (五)多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六)其他不宜和解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 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 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哪些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刑事案件可以推定有罪吗?

刑事案件可以推定有罪吗?

  无罪推定原则是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基本准则,简单地说是指任何人在未经证实和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刑事侦查的时候,公安机关可以推断,然后根据推断,去寻找证据来,反正自己的推断。但检察院审查起诉和人民法院定罪判刑,必须要有证据来认定事实,不能用推断来认定事实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 第三十五条 海警机构办理海上行政案件时,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在海上实施将物品倒入海中等故意毁灭证据的行为,给海警机构举证造成困难的,可以结合其他证据,推定有关违法事实成立,但是当事人有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刑事案件可以转为行政案件吗?

  刑事案件可以转为行政案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77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案件这一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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