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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吗?离婚冷静期当中可以再提出离婚吗?

大律师网 2022-09-26    人已阅读
导读: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夫妻双方都想并且都同意分手的,那么可以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只不过需要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那么这个离婚冷静期是强制要求的吗?对此,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吗?

  离婚一个月冷静期是否是强制,取决于是否是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具体如下:

  1、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办理离婚手续完成后会有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2、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可以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且诉讼离婚不存在离婚冷静期的情况,诉讼离婚中双方若能达成一致意见,能够请求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效力相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吗?离婚冷静期当中可以再提出离婚吗?

离婚冷静期当中可以再提出离婚吗?

  离婚冷静期间不能提出离婚。但是离婚冷静期撤销离婚后再提离婚是可以的,法律规定离婚是公民的自由权利,可以有关程序来申请和提出离婚的办理。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期间,本来就是让想要离婚的双方冷静的,自然不可以再次提出登记结婚,要期满后才能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需要分居吗?

  夫妻在离婚冷静期可以分居,也可以不分居,看双方的自愿。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在这三十天内,夫妻可以选择分开居住。如果任何一方在这期间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资料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在大律师网站进行在线咨询,会有相关的律师为你解答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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