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财产与子女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无论是父母婚前的财产还是婚后的财产都是属于父母,与子女并没有实质性的关系。如果是父母自愿赠送给子女的财产,那这部分财产便属于子女。子女虽然是父母遗产的第一继承人,但是并不是享有平分财产的权力,分配财产时,父母会对生活有困难或者没有劳动能力的子女给予适当的照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出嫁的女儿是否能继承父母的遗产,要看父母是否有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前提,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指定继承前提,要按照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全部财产。
嫁出去的女儿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嫁出去的女儿按照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处分权利,所以父母有权不给子女财产。父母的财产不需要分配给子女。父母在世,财产属于其个人,不属于孩子,父母可以任意支配。子女是否可以分家产,应该先明确这个家产是什么性质的财产,如果是父母的财产,那应该有父母说了算,如果家庭共有财产,那么共有人可以按份取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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