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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可以什么都不要吗?

大律师网 2022-10-24    人已阅读
导读: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如果有一方愿意什么都不要,只求离婚的话也是可以的,这不就是所谓的净身出户嘛。但有个前提,那就是自愿,必须是一方自愿的,不能存在强迫的情况发生。对此,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离婚时可以什么都不要吗?

  离婚的时候是什么都不要的,也就是所谓的净身出户,但前提是一定是自愿的,不存在被强迫或欺骗的情况。并且“什么都不要”是指在离婚后财产的分割上,省去了夫妻在财产分割上的意见不统一这个环节,但离婚该走的程序还得按法定的顺序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可以什么都不要吗?

离婚能不能代办?

  办理离婚时原则上是不可以代办。

  第一:离婚是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有强烈的人身性,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当事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进行,决不允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协议离婚,更不允许他人冒名顶替办理离婚手续;

  第二:不过可以找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委托律师代写离婚协议,律师也可以代理双方的离婚事宜,但是到民政部门办手续时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该处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离婚能不能跳过冷静期?

  冷静期只存在于协议离婚当中,因此离婚冷静期是不能被跳过的。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离婚的法律资料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在大律师网进行在线咨询,会有相关的律师为你解答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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