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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孩子要去登记吗?

大律师网 2022-11-30    人已阅读
导读: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当事人领养孩子后,应当向民政局提出登记申请,民政局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审查,看当事人是否符合领养条件,民政局审查后,认为女方确实符合领养条件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领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领养关系成立后,当事人与孩子确立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对此,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领养孩子要去登记吗?

  当事人领养孩子后,应当向民政局提出登记申请,民政局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审查,看当事人是否符合领养条件,民政局审查后,认为女方确实符合领养条件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领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领养关系成立后,当事人与孩子确立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领养孩子要去登记吗?

领养孩子能给孩子改姓吗?

  领养孩子是可以给孩子改姓的,哪怕是改成养父母的性也是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经过协商,确定更改姓氏的,需要满足下列情形之一:

  (一)因血缘关系成立,变更为父姓或者母姓或者父母双方姓氏的;

  (二)因收养关系成立,变更为养父姓氏或者养母姓氏的;

  (三)因收养关系终止,恢复收养前姓氏的;

  (四)因婚姻关系成立,变更为冠以夫姓或者妻姓的;

  (五)因婚姻关系终止,恢复婚前姓氏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领养孩子后能解除关系吗?

  领养关系是可以解除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就解除收养关系协商一致,因收养人存在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当事人关系恶化的情形下,当事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不能达成协商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领养孩子的法律资料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在大律师网进行在线咨询,会有相关的律师为你解答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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