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可以不签。竞业协议必须建立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竞业禁止就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签订该协议的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在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者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来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该劳动者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但该协议并不是必须要签订的,需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后方可签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合同纠纷】: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签订合同的方式有很多种,如签订纸质合同、信件、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依法成立的网上合同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只要该合同合理合法且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该合同就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合同纠纷】: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纠纷】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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