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委托人向鉴定机构提出委托,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2、受理:鉴定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受理决定。
3、鉴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后再进行复核。
4、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并发送给委托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第十条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一般是治疗终结后三到六个月进行鉴定。因为交通事故产生损伤可能导致伤者有并发症和后遗症,做伤残鉴定的时间需要根据身体恢复情况和治疗情况决定。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以上是关于“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怎么做?”的内容,大律师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