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车辆没有挂车牌怎么处罚?

大律师网 2023-08-01    人已阅读
导读: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机动车驾驶人一次记12分,并处二百元罚款。关于“车辆没有挂车牌怎么处罚?”的相关情况,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车辆没有挂车牌怎么处罚?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扣12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如果随车携带行驶证和牌照的,则是只罚款扣分,不扣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车辆没有挂车牌怎么处罚?

第二次申请临牌要什么资料?

  1、第二次和第一次的手续是一样的。需要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购车发票的“注册登记联”复印件,合格证复印件,强制保险副本复印件,到办证那里填一张申请表。

  2、临时牌照分为两种:一种是黄色临时牌照,另一种是蓝色临时牌照。黄色临时牌照可以到外地使用也可以在本市使用,有效期限为30天,收费标准为10元/张,最多可以办三次;蓝色临时牌照只能在本市使用,有效期限15天,收费标准为10元/张,最多可办三次。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以上是关于“车辆没有挂车牌怎么处罚?”的内容,大律师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资讯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