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命令禁止行人是不可以在高速路上的,行人在明知是高速公路,却不加躲避提防,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行人是有过错的。
责任划分:
1、行人进入高速公路是违反规定的。车辆驾驶人已经采取避让措施或来不及做出避让措施,由行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车辆无责任。
2、因车辆驾驶人违反车速规定或违反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的规定,发生事故由行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车辆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3、因驾驶人违反对机动车驾驶人的规定,未采取避让措施或采取避让措施不及时的,双方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4、行人在应急车道内行走,车辆驾驶人因违反机动车驾驶人的规定和车辆安全技术的规定发生事故,由车辆驾驶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4、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5、不能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6、不能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7、不能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8、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每横列不得超过2人。
9、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10、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11、其他危害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
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每横列不得超过2人,但在已经实行交通管制的路段不受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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