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照顾和监管的法律制度。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是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照顾和监管,确保被监护人的生活和利益得到保障。
监护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防止其受到不法侵害;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确保其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
(3)监管被监护人的行为,防止其作出违法行为或危害社会的行为;
(4)在被监护人需要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救助。
监护人在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最大限度地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
(2)不得将被监护人的财产用于非法的或不合法的目的;
(3)不得未经被监护人同意而处分其财产;
(4)在被监护人作出违法行为或危害社会的行为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