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如下: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后,会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如果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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