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协议离婚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或胁迫情形的;
2、在离婚后发现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
3、发现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大过错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受损。如果发现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大过错导;
4、夫妻双方的收入和财产差距较大。如果夫妻双方的收入和财产差距较大,可能会导致原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分配不公。此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重新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这些财产可以是工资、奖金、生产收益、继承财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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