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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对象是谁?

大律师网 2023-10-17    人已阅读
导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对象是公众的存款,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对象是谁?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对象是公众的存款,如果构成此罪名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对象是谁?

  哪些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主要有以下这些:

  (一)以高额付息方式吸收不特定公众存款;

  (二)以筹集发展资金为名向不特定公众借款;

  (三)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四)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五)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六)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七)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八)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九)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十)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吸收社会公众存款;

  (十一)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十二)利用“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

  (十三)以“认购商铺使用权”和“内部职工集资”的名义吸收公众存款;

  (十四)以加盟补贴名义吸收公众存款;

  (十五)以投资经营项目为名吸收公众存款;

  (十六)以收取广告位代理订金的名义变相吸收资金;

  (十七)以办理预存卡形式吸收公众存款;

  (十八)以发展代理商为名吸收社会公众资金;

  (十九)假借销售商品名义吸收公众资金;

  (二十)以销售商品房、商铺提供担保等名义吸收公众资金;

  (二十一)为放贷非法吸收社会公众资金;

  (二十二)以参与“翡翠戴养”名义吸收公众存款;

  (二十三)虽不知情但积极为他人介绍吸收资金也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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