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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合同与解除合同的区别有那些?

大律师网 2023-10-21    人已阅读
导读:撤销合同是指通过司法程序,对合同进行宣布无效或者终止的行为。解除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以下是关于“撤销合同与解除合同的区别有那些?”的相关情况,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撤销合同与解除合同的区别有那些?

  撤销合同与解除合同的区别如下:

  1、法定条件不同:合同撤销是的条件是合同签订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欺诈、胁迫等法定事由;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签订后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情况发生。

  2、权利行使途径不同:合同撤销权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合同解除;而合同解除由合同单方或双方行使,无需通过司法机关进行。

  3、法律效力不同:合同撤销后合同回到签订前的状态;合同解除后原则上也是回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但双方当事人也可做出其他约定。

  4、行使权利的期限不同:从合同签订岛提出撤销只有一年的期限;而合同解除权没有严格的期限限制。

  5、适用范围不同: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不仅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而且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行为场合;而解除仅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撤销合同与解除合同的区别有那些?

可撤销的合同有哪些?

  以下是一些可撤销的合同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当事人一方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4、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5、合同成立后,履行费用过高,继续履行合同会超出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6、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7、基于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8、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9、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

  10、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1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1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1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以上是关于“撤销合同与解除合同的区别有那些?”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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