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3、有公司住所。
4、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申请和设立登记机构、提交文件和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成立公司的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1、核准公司名称:需要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在线提交核名申请,时间约为1-3个工作日。
2、提交材料: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预审通过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时间约为5-15个工作日。
3、领取执照: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去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
4、刻章: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
5、银行开户: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办理银行基本户开户。
6、税务报到:公司成立后,需要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印章,财务印章,法人印章等材料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7、社保开户: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在30天内到所在区域管辖的社保局开设公司社保账户,办理《社保登记证》及CA证书,并和银行签订扣税协议。
8、税务报道:提供证件,资料等,到税务局报到。
9、正常营业:至此,公司注册完毕,可以开始正常营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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