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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的期间可以算工资吗?

大律师网 2023-11-10    人已阅读
导读: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应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调解,如果无法解决问题,可以采取其他途径,如仲裁或诉讼等。

劳动争议的期间可以算工资吗?

  在劳动争议的过程中,工资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但是,是否算作工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考虑。

  首先,工资是指雇主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在劳动争议中,如果涉及到工资问题,那么应该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计算和处理。

  其次,如果在劳动争议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提供了证据证明其已经支付了工资,但另一方当事人否认存在劳动关系或者认为支付的并非工资而是其他费用,则此时需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对此进行认定和处理。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裁判,不能简单地以工资作为唯一标准来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或者工资数额等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

  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六十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的期间可以算工资吗?

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途径包括什么?

  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1、协商: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等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

  3、仲裁: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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