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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吗?

大律师网 2023-11-22    人已阅读
导读:如果事故发生在开放的道路上,且只有一方是叉车,那么发生的叉车伤人事故就属于交通事故。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叉车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吗?

  1、如果事故发生在开放的道路上,且只有一方是叉车,那么发生的叉车伤人事故就属于交通事故

  2、如果是发生在封闭的工地,未通车的道路以及广场等地方,则不能算交通事故,而应当是安全责任事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叉车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吗?

  叉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叉车发生交通事故处理方式为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且及时报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事故责任,然后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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