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纠纷可以提供的证据有:
1.当事人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住所地证明;
2.双方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明;
3.被赡养人的身体、经济、居住等情况的证明;
4.子女对被赡养人的赡养情况的证明或赡养者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明材料;
5.子女各自的收入、居住等情况的证明。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被告不出庭的话,法庭一审就可能会做出缺席审判的法律判定决断。被告要接受审判的结果,还要无条件的依法执行。而且被告也可能会失去上诉申辩的机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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