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没约定事后感谢不属于贿赂。贿赂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金钱或其它利益,以排斥竞争对手,获得更大利益的行为。而事后感谢是一种表达感激和赞赏的方式,通常基于良好的人际关系和个人情感,并不一定涉及利益交换。因此,事前没约定事后感谢不算贿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于行贿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财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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