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碍公务的行为有:
1、冲击国家机关,干扰、破坏正常的工作秩序。
2、在重要的政务活动场所周围,设置与现场环境不符的设施、标志等。
3、围堵、拦截、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
4、强行打开车门、航班舱门或者强登飞机、船舶等交通工具。
5、对执勤的公安人员实施撕咬、踢打、抱摔、伤害等暴力行为。
6、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7、毁坏、抢夺警械和警用车辆等涉案财物。
8、其他妨害公务的行为。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妨害公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是关于“防碍公务的行为都有哪些?”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