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道被占用归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管理。如果有人占用消防通道,消防部门有权采取措施进行处罚,例如责令改正、罚款等。同时,消防部门也可以联合其他部门进行执法,如城市管理部门、交警部门等,以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秩序。
此外,在具体的实践中,消防通道被占用归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管理或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进行处罚。这些部门有权力和责任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以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消防通道被占用,物业有责任。根据规定,物业公司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同时,法律也规定了物业公司有义务制止并清退或恢复原状他人占用、堵塞和封闭消防通道的行为。因此,如果消防通道被占用,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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