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周末装修是扰民行为,可以报警。出现违反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的、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予以警告。警告后仍然我行我素的,按照有关法律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从其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要进行装修作业活动的,禁止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全天以及工作日的12点到14点、18点到第二天8点进行。
对于不同地区,当地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因此要参照当地实际情况以及管理条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