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以下区别:
1.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是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而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关系的依据,是属于劳动法的范畴。
2.两者合同主体地位不同:劳务合同的主体不存在从属关系,合同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而劳动合同在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了用人单位中的一员,两者具有从属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两者之间很容易混淆,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给付为目的的合同,但我们可以通过看合同的签订主体对这两种合同进行区分,因为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不同。劳务合同双方可以都是法人(或组织)或者都是公民,也可以一方为法人(或组织)一方为公民;而劳动合同一方为法人(或组织),另一方必须为劳动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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