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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费什么时候给?

大律师网 2023-12-15    人已阅读
导读:如果选择货币安置赔偿形式的,在签完协议之后、房产动员搬迁之前就会发放补偿款项。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迁安置费什么时候给?

  如果选择货币安置赔偿形式的,在签完协议之后、房产动员搬迁之前就会发放补偿款项。如果选择房产置换赔偿方式的,在签完房产安置协议之后,房产动员搬迁之前会一次性发放一到两年的过渡费用,在一到两年到期还没有交付安置房的,拆迁单位会按照协议再次补偿过渡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拆迁安置费什么时候给?

  拆迁安置费是给谁的?

  当私有房产被拆迁后,所得到的补偿款是对被拆迁房产产权人财产损失的一种赔偿,通常来说是归产权人所有。私有房产如果是两个人以上的,则按照对被拆迁房产所拥有的权利大小来划分。而在私有房产中共同居住生活的其他人是没有分割补偿款的权利的(私有房产共同居住人指的是在拆迁许可证核发当天,在即将被拆迁的私人房产内有当地常住户口且居住一年以上、别处没有住房的人),对于这类人的安置,一般是由私有房产的产权人和共同居住者二者商讨后安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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