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效力并不完全受合同签订日期的影响,在法律中,规定了很多种不同的合同生效条件的情况。比如双方可以约定一定的条件,当条件满足时合同就生效。或者双方约定期限,自期限截止时合同生效等。只要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合同即可生效,所以签订日期与盖章日期不同是没有什么影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签订日期是可以与盖章日期不一致的,签订日期与盖章日期不一致并不会对合同产生什么实质性的影响。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成立,若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一方签字时间为准。若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就已经开始履行合同内容,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或者履行合同内容完毕后补签合同的行为,称为合同倒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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