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妇女可能构成以下罪名:
1、拐卖妇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受、中转妇女行为之一的,是拐卖妇女罪。
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强奸罪定罪处罚。
3、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的,是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拐卖妇女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2、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妇女)的自由权和人格尊严。
4、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的行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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