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的赔偿项目包括工伤当事人的医疗费(医药费用,治疗费用,住院费用等);工伤当事人外出就医的费用(外出就医的交通费用、住院费用等);误工以及工伤当事人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方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经办事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认定后是可以申请理赔的,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后就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工伤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也就是治疗时所花费的费用),伤残津贴,康复费用,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项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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